当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不断丰富多元,由原来简单期待有利于己的判决结果到更加关注程序正义和信息公开,更加关注社会整体公平,更加期待司法亲民便民,法官群众工作能力提升越来越凸显重要和紧迫。
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结构分化,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多元。二是外部环境深刻变化,群众更加关注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更加丰富,更加关注程序公正,更加看重司法过程的公开。三是社会矛盾多发复杂,法院群众工作难度增大。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给人民法院做好群众工作带来挑战和难度。
针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出现的新特点,须进一步提升法官群众工作能力。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进行着力:一是全面提升法官综合素养。法官应具有与从事审判工作相应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包括文化修养、人格品行、职业道德、法律修养等内容。须全面提升法官的恪守职业操守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等职业能力,锤炼正确的裁判方法,树立法律关系思维、请求权基础思维、逻辑与价值相一致思维及“类案类判”思维。
二是着重提升法官释法说理能力。一方面,要培养法官的语言沟通能力,要求法官善于倾听、善于表达、善于观察,善于行动。另一方面,要强化裁判说理,通过裁判文书说理,不仅能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和感化力,提升司法公信,而且可以减少法官适用法律的恣意,防止司法腐败。
三是努力培养法官多维调解能力。法官应该具有为当事人所信赖、尊重甚至崇敬的形象,法官以与当事人接触的每一个环节中所表现出来的亲和、庄重、理智、谨慎,来获取当事人的信任,做到以德取人,以理服人,以情平气。同时,要善于将当事人的思想、情绪、态度引导到依法合理解决纠纷的轨道上来,使他们重新理性客观审视自己的诉讼请求,通过分析当事人心理产生的根源,设法创造轻松、和谐的气氛,消除当事人的内心疑虑或悲观心理,从感情上做到心理换位,给予同情和理解,缩短心理距离。
四是注重提高法官应对新媒体能力。网络媒体逐渐成为民意表达的主要载体,由于网络民意具有多变性、随意性、从众性和群体性特性,使得网络所表现出来的民意与真实的民意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法官应进一步提升应对新媒体能力,与新闻界保持密切的联系,畅通法院与媒体对话的常规互动渠道,让媒体及大众及时了解审判工作。同时,要主动出击,主动发声,占领网络媒体主战场,增强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网上良性互动”。
五是进一步培育法官借助外部资源优势能力。依靠当地基层组织和“乡土精英”的人脉资源优势,发挥他们在当地人缘好、地域熟、威望高的作用,依然是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此外,法院在征地拆迁、联动执行、行政争议处理、纠纷调解、未成年帮教、社区矫正、司法救助、信访化解等方面,仍需要借助当地党政机关的政治、经济优势和其他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强有力的社会合力。(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