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八人一集体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称号
6月25日,中组部、中宣部发布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法院系统八人和一集体分别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称号。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赵鑫,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何经涛,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刘亚庆,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副庭长李玉香,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海钦,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下堡人民法庭庭长廖子怀,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彭鑫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陈志秀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