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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研究
日期 : 2018-10-18 来源 :

多年来,关于审判方式的改革一直是司法理论界和实务届讨论的重点。裁判文书说理改革也深受关注。裁判说理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和正义的期待。

本文从民事裁判文书(下简称“裁判文书”)说理的应然地位出发,主要对裁判文书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笔者在工作过程中,接触过的民事裁判文书进行归纳总结,发现问题。为了确保选择的样本具有普遍性,笔者对上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粤东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进行阅读,发现裁判文书的说理确实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存在着证据分析缺位、说理形式单一、模板化趋势明显、不归纳争议焦点等问题。

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不是单一的。法院内部的行政审批制度降低法官的积极性,部分法官的业务素质不高,案多人少,法官压力大等都造成了裁判说理质量不高。如何实现更好的说理,以使当事人信服成为摆在一线法官面前的永恒议题。我们唯有直面原因,才能从根源开始革新。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裁判说理提出改革建议:1.加强证据分析,法官要联系证据认定事实,切勿简单罗列。2.养成归纳焦点的习惯。3.适当运用学理分析。4.巧妙融合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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