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制”通常是指消费者只花一次钱,就可以终身使用相关软件服务或内容的商业模式。可当商家作出“一次付费,永久使用”的宣传后,还能否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进行二次收费呢?
2021年,林某在某公司开设的网店内花费588元购入一套商家宣称“一次性买断,永久使用”的进销存管理软件系统。正常使用三年多后,林某发现该软件无法登录及使用。于是,林某与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却被告知继续使用需重新缴纳188元的服务器管理费用。后林某提出其购买的是永久性使用的软件,为何需要二次付费的疑问,某公司工作人员对此未给出合理解释。最终,双方协商未果,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通过购物平台向某公司购买案涉软件,双方之间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案涉证据可知,服务器是案涉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某公司在与林某沟通软件使用时,并未向林某告知存在后续需要交费的事实,某公司以服务器到期为由,要求林某重新缴纳费用188元,与其宣传界面中“一次性买断,永久使用”的意思表示不符,且某公司对此并未作出合理解释或抗辩,因此某公司作为销售方在销售时未尽到告知说明义务,隐瞒了服务器存在使用年限的真实情况,致使林某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可认定某公司的该行为已构成欺诈,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以购买价格向林某进行三倍赔偿。鉴于某公司未完全履行“一次性买断,永久使用”,可认定其交付的上述标的物存在缺陷,结合本案中林某使用软件的实际情况并依照公平公正原则,本院酌定某公司向林某返还价款100元。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应退还林某价款100元,支付林某赔偿款1764元。
法官提醒:
广大商家在对商品或服务的品牌、质量、性能等信息进行宣传时,要注意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除首次付费外还需要消费者支付维护、升级、续约等费用,则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并避免使用“一次性买断”“永久使用”等绝对化的宣传词语,以免引发消费者误解,否则一旦构成消费欺诈,需依法承担三倍赔偿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