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能赚钱?涉诈获刑!
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智能时代 网安护航”。守护国家网络安全,不仅需要技术支持,还需要个人自觉行动。而现实生活中,利用个人号码卡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短信,是最常见的电诈“套路”。一旦人们在犯罪分子的“金钱诱惑”下配合使用自己的号码卡参与犯罪,将要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日前,潮安法院依法审结一宗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陈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57元。
被告人杨某为非法获利,明知上线同案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仍与上线同案人通谋由其提供手机号码卡发送诈骗信息至被害人的手机号码,共同实施诈骗作案。2025年8月份,杨某在其家中,利用本人手机和两张手机号码卡,将同案人编辑的诈骗信息发送至同案人提供的不特定多数人的手机号码。其中,被害人陈某收到杨某发送的诈骗短信后,被诈骗款项人民币40222.86元。被告人杨某从中获利人民币257元。破案后,赃款无法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一条诈骗短信的背后,是环环相扣的犯罪链条,亦是千万家庭的财产损失。一旦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无论获利多少,都将难逃法律制裁。广大群众要以此案为鉴,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守牢电信网络安全秩序,坚决远离各类电信网络犯罪行为,切勿贪图一时之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