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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客”的房产,归谁?
2025-04-15 来源 :

“阿叔今日去出洋,番畔唐山架金桥。来日荣耀归故里,荫妻荫子荫家乡”。一曲潮州“四句”歌谣,唱着“过番下南洋”的故事……

解放前,孙伯的外祖父林老为谋求生计,带着花篮、甜粿、水布“过番三件宝”,登上红头船,只身远赴南洋,以期发财致富、衣锦还乡。

经过不懈打拼,林老在南洋“站稳了脚跟”,成了新加坡居民,成了故乡人口中的“番客”。

但林老在故乡潮安区某村还有一处房产,正是这处房产,成了孙伯年几十年来的“心结”。

“这房子是我外祖父的,里边装载着我童年时的美好回忆。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房子一直被别人占有,这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一定要把房子收回来!”孙伯愤愤不平,一纸状书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及时向孙伯了解事情原委。

在上世纪50年代,由于政策原因,该房屋被分配给该村村林通(化名)。

1980年9月,林通将该房屋转让给了林慕,并由林慕(化名)实际占有使用。

1986年6月,因落实侨房政策,林老的房子又重归其所有,政府向他颁发了房屋产权证明书。同时,某村村集体也向林慕分配了与涉案房子实际占地面积等同的厝地用于补偿。

考虑到该房产是侨房,历史较为久远,涉及的多方当事人利益,传统的审判方式难以契合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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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在国内的房屋,是华侨与祖国家乡联系的一重要纽带华侨房既是为了使侨眷侨属能够安居乐业,也可以作为华侨自己晚年叶落归根之地,许多华侨还把这些房产看作子孙后代应当守住的祖宗基业,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易丢弃。侨房问题的产生有比较复杂的历史背景,但是因为时间久远的原因,很多资料档案都无法查证,我们要找到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不能让这次官司影响到海外华侨的爱国爱乡之心

于是,承办法官以实地走访方式,来到了林慕家里了解情况。

“这个房子是我们用白花花的银子买来的,现在也借给我们亲戚在那居住,凭啥说不让住就不让住了?那我们的权益谁来维护?”林慕家属激动地说道。

“你们先别激动,法律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今天来,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厝地置换问题以及你们的一些想法。

“村集体何时置换了厝地给我们?置换的厝地又在哪里?我们怎么都不知道。”

双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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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探寻更优的解决途径,承办法官走访了侨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档案馆查阅了侨房落实政策及有关档案资料。同时,深入到侨房所在地村委会,全面了解涉案侨房的座落、使用人及补偿土地分配情况。在理清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就地解纷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侨房所在地村委会进行调解。

“你什么时候将房子还给我,占了这么多年,怎么好意思呢?”

“你又不是我们村里人,怎么就说房子是你的了?”

一见面,双方就“剑拔弩张”地吵起来。

为平息双方怒火,承办法官将双方拉开距离,以“背对背”方式分别为双方释法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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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向村委会查证,案涉侨房在上世纪80年代已经归还孙伯的外公林老了,且有房屋产权证明书证明。对于厝地置换问题,你们家现在居住的房子,正是村委会置换给你们的。”承办法官耐心地向林慕家属解释道。

“我不是贪图小便宜的人,但也不愿意吃亏。现在既然证据摆在这,房子不是我们的,那我们也愿意把房子还给人家。”

另一边,该村村干部帮忙劝解着孙伯。

“林老‘过番’后还一直关心家乡的建设,值得我们尊敬,他的房产我们也理应守护好。但我们也要换位思考,理解林慕对房子的依赖情感,给予其一定的心理适应时间……”

在法官、村干部的沟通下,双方放下了埋藏心中多年的怨恨,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既然房子权属明确了,那我向法院申请撤诉,不再进行诉讼了。”孙伯脸上露出了笑意,向承办法官说道。

“我能现在就去看看房子吗,小时候在那房子长大,那时我外公会寄回来一些南洋特产,那种味道至今还记着……”孙伯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那座房子、那段回忆、那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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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人心巧调解,情系百姓维权益。”近日,孙伯带着一面鲜红的锦旗来到了法院,紧握着法官的手说道:“我们房子的移交手续已经办好了,我外公的房产总算守护住了,感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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