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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长达14年的金融案件 助力农信“社”改“行”
日期 : 2018-02-14 来源 :

4月19日,潮安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宗拖欠长达14年涉标的额7万多的金融借款案件。

2003年12月23日,潮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浮洋信用社向黄某芝发放借款3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届后,黄某芝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农信社多次催收借款无果,于2016年8月5日将黄某芝诉至潮安区人民法院。潮安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黄某芝应偿还农信社本金3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48507元。判决生效后,黄某芝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农信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耐心与黄某芝沟通,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黄某芝在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下仅付还了4500元,余款一直拒不履行。区法院于2018年4月19日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芝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4月20日,被执行人的家属自行找到申请执行人农信社,主动偿还欠款,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当前,根据上级法院关于“为深化农合机构改革全面推进农商行组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工作部署, 潮安区人民法院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促进农合机构案件执结,助推农合机构清收不良贷款。该案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使案件得以执结,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推进了农合机构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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