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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詹红荔
日期 : 2012-11-29 来源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詹红荔,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1979年参加工作,1984年调到法院工作,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
  从事法院工作27年来,尤其是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审理近500 起未成年人案件,涉及1140多名少年犯,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目前,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由9年前的每年57件,下降到了去年的18件。经她判处非监禁刑的680多名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3%。
  詹红荔先后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大大小小数十项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委先后专门作出向詹红荔学习的决定。

詹红荔名言:
作为一名少年审判法官,我的本职工作是以最大努力去展现法院徽章所彰显的公平正义,去维护每一个走进法庭的孩子的正当权益。
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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