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玩“同款不同价”,是“平替”还是“侵权”?
近年来,深受年轻人喜爱的手办、公仔等潮玩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开辟出了收益颇为可观的销售市场。然而,在不同购物平台上,看似“同款”的产品,官方店铺标价上百元,部分小店却标价几十元,这究竟为何呢?
2021年,曾某创作完成了一项美术作品,并于2023年在微博上发布了该作品的立体化模型图片,后该作品的立体化造型产品在曾某授权的网店内以799元的价格公开发售。然而,2025年,曾某发现,陈某在经营的网店内以19.9元的价格销售一款广告图片、包装盒及产品外观形状均与曾某创作的美术作品基本一致的产品,遂认为陈某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作品通过线条勾勒、服装搭配、动作设计呈现出具有可欣赏性的、具有艺术美感的同时又具特色的少女形象,体现了创作者独特的审美及个性化选择,具有独创性,构成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曾某提供创作底稿、发表路径和时间的截图及《作品登记证书》,主张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对曾某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可予确认。陈某未经曾某授权、许可,在其经营的网店展示、销售使用与涉案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图案的商品,侵害曾某享有的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综上,本院酌定陈某赔偿曾某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1500元。
法官提醒:
潮玩产品的价值,不仅在于产品外观,更在于创作者的智力付出。看似“同款”的产品,价格相差甚远,许多时候是因部分经营者未经授权擅自抄袭、盗版他人原创设计所致。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知识成果,更扰乱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最终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