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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狗的“吃货”,终落法网!
日期 : 2026-07-10 来源 :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看家护院、日夜相伴,给无数家庭带来安全感与温暖。然而,有些人为追逐蝇头小利或满足口腹之欲,流窜多地,以线圈套狗、持弩射狗等多种方式肆意盗走他人爱犬。这样的行为,将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日前,潮安法院依法审结一宗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5年6月9日至8月29日期间,被告人陈某伙同“阿某”(身份不明)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在辖区多地使用自制铁线圈套狗脖子的手段,分别盗走被害人司某、吴某、陈某的犬只后逃离现场,并分食犬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与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家养犬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无论以何种行为盗窃他人犬只,都终将难逃道德谴责、法律制裁。广大群众务必摒弃侥幸心理,切勿贪图一时之利向他人爱犬伸出“黑手”。若有饲养犬只,则务必自觉看护好自家爱犬,避免让其独自在外活动,同时注意警惕陌生车辆和人员,若有可疑情况,即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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