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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关系”减罚金?谨防诈骗!
日期 : 2025-12-29 来源 :

“熟人”能帮忙疏通关系?只要花点小钱就能减免大额罚金?注意,这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

日前,潮安法院依法审结一宗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波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0年11月25日,被害人陈某甲之子陈某乙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0元。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后,因陈某乙一方未缴纳罚金,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陈某乙名下一辆轿车。后陈某甲找到陈波,委托陈波帮忙找关系减免陈某乙罚金解冻被查封的轿车。陈某波遂萌发骗取陈某甲财物之念,向陈某甲谎称跟政法机关领导有关系,罚金只需缴纳人民币25000元,轿车也可以解冻,以此骗取陈某甲的信任。后陈某甲将现金人民币25000元带到陈波家,委托陈某波办理相关手续,陈某波收取上述款项后将款项据为己有。陈某乙刑满释放后,多次到本院了解其罚金缴纳情况,得知其罚金没有缴纳,名下轿车仍处于查封状态发现其父陈某甲被骗,遂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法律面前无特权,司法公正不容侵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绝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私下向人民群众索取不当费用。广大群众如对罚金缴纳、资产查封等事项存有疑惑,可通过法院官方渠道进行咨询,切勿妄图“走后门”,随意轻信他人“有关系”“有熟人”的话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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