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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案“破冰”记
日期 : 2025-08-25 来源 :

近日,潮安法院布置开展“终本清仓”行动,成功化解了两起执行积案,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释法理、通情理,践柔性执行-

2016年,曾某某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沈某某经济损失34930.64元。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当时未发现曾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开展“终本清仓”行动中,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并冻结了曾某某名下的微信账户存款。

然而,得知消息的曾某某父母情绪激动,多次主张账户存款为其二人养老所用并要求解冻。

该主张经执行异议程序审查被驳回后,为了消除曾某某父母的顾虑,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执行员从法理角度向曾某某父母释明冻结微信账户的合法性,并从情理角度对曾某某父母进行疏导,引导其转变观念,督促子女承担责任、重建信用。

最终,在法律威慑以及执行员的温情疏导下,曾某某父母主动表示愿意协助曾某某履行赔偿义务,并足额交付了赔偿款。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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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心结、除对立,促事了人和-

2016年,钟某某与沈某某因加工合同产生纠纷,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钟某某支付沈某某加工款350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因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钟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此次“终本清仓”行动中,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钟某某名下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后钟某某主动联系法院,表达了协商还款的意愿。

考虑到案件时间跨度大,双方积怨较深,执行员秉持“以和为贵”理念,迅速为沈某某与钟某某搭建沟通桥梁,缓解双方对立情绪。

最终,经执行员细致调解,沈某某与钟某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履行的和解协议,至此,该宗陈年旧案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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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是“终点”。今年来,潮安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常态化开展“终本清仓”行动,刚柔并济推动执行“骨头案”应清尽清、应执尽执,共促成152件终本案件执结,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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