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衣“零元购”?这下“刑”了!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日益提升,“旧衣回收箱”逐渐遍布大街小巷,为人们的闲置旧衣提供了发挥“余热”的好去处。但对于这些“旧衣回收箱”,有的人献出了“爱心”,有的人却起了“贼心”。
日前,潮安法院依法审结一宗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容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陈某容分别于2024年10月3日、6日晚上,携带钳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龙湖镇、金石镇等地流窜作案,以破坏箱锁的方式,盗走“某发展基金会”放置在路边的多个衣物回收箱内的旧衣物合计900千克,销赃获利900元。后于2024年10月20日晚,再次盗走旧衣物合计515千克(价值人民币345.05元),案发后,陈某容于2024年10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爱心群众投递进旧衣回收箱里的衣物,一般情况下都将由相关管理者进行整理回收后再利用,并非无人管理的无主物品。若对这些看似无人问津的旧衣回收箱伸出“黑手”,不仅破坏了人们对公共事业的信任,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勿为了一己之私,伤害了他人的“善意”,挑战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