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繁忙、安全问题突出的路口,临时信号灯发挥了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作用。但因临时信号灯路口一般没有交通违法抓拍,有的人便对临时信号灯视而不见,即使面前是红灯也径直闯过。若此时酿成车祸,车主该承担何种民事赔偿责任?
2024年6月17日,陈某驾驶着吴某名下的小型轿车自南往北行驶至某临时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适遇林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自西往东通过路口,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林某受伤后被送往潮州市某医院抢救,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陈某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无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林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刘某珍、方某等5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交通事故致林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1329664.96元。结合本案实际,陈某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对刘某珍、方某等5人因本案交通事故致林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100%的民事赔偿责任。涉案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限额3000000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故某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刘某珍、方某等5人因本案交通事故致林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抵除某保险公司、吴某先行垫付款项后,法院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刘某珍、方某等5人因本案事故致林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1299734.45元,赔付吴某垫付款11930.51元。
法官提醒:
遵守交规、文明驾驶,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应有之义。若车主因闯红灯酿成车祸,除了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交通肇事带来的刑事责任。在此提醒,红绿灯前,无需“分秒必争”,放慢车速,安全通过才是第一位。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自觉遵守交规,做到“宁等三分,不争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