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攒了多年积蓄的陈伯找到了包工头老林,商量着在潮安区彩塘镇建一栋三层住宅楼。几经协商,双方约定工程总造价为890606.4元,后进行施工。
经过16个月施工,三层楼房“拔地而起”。陈伯迫不及待地想搬进新家,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但是,老林却“一筹莫展”。原来,陈伯在付还73万工程款后,便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不付还余下的160606.4元工程款。
老林犯了难,多次尝试与陈伯进行沟通,但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他来到了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法官接案后,了解到该案案情较为简单,争议焦点明确,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将该案委派给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工作室。
“我们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工作机制,主要是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阐明法理与情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立案法官表示。
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陈家群,接到了该案。他认真查阅诉状,详细了解案情经过,仔细地梳理案件的前因后果。
“该案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面对面’调解行不通,不如试试‘背对背’调解。”陈家群思索着。
于是,他找到了陈伯,耐心地倾听他的诉求,情绪激动的陈伯说到:“我花光积蓄建了这房子,但还没住人门口的水泥地就已经开裂了,说明质量压根不过关,我和家人看了都糟心,更别提付工程尾款了……”
“你的房子存在地面开裂的质量问题,这确实会让人闹心。但老林承诺帮忙返工,你不应拒绝补救措施或拒不还款……”
老林抱怨道:“我的建筑工人辛辛苦苦地帮他建楼房,他一句感谢都没有。现在还拖着尾款不还,影响我发放工资给工人,大家意见很大。”
“我能理解你的难处,根据法律规定,陈伯应当付还你工程尾款。但目前他的经济不够宽裕,是否能适当减少金额,力求一次性解决纠纷。”
陈家群通过擘肌分理地剖析案件症结,针对双方的不同心理找准切入点,从情、理、利、法多角度开展针对性调解,渐渐拉近了两人的诉求差距,促使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老林同意将工程款减少为110000元,陈伯当场一次性付清。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这是人民陪审员陈家群参与司法调解的生动缩影。他作为潮安区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训练基地负责人,在恪守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4年,他被潮安区人民法院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他在案件参审、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群众优势,以精湛调解技能、为民服务行动,让群众的矛盾纠纷在情、理、法、德的交融中巧妙化解,也让“军民鱼水情”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得以诠释、延续。今年来共调解案件40宗,司法确认11宗。
“调解工作首先要有耐心,要互换角度去认真体会当事人的心境,真心实意为当事人着想。”陈家群不仅是人民陪审员,也是特约调解员,他的工作目标就是让群众能够“事心双解”。在参与调解工作中,他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法官的指导下,推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陈家群调解员会站在我们的角度去分析利弊,为我们提供解决矛盾的思路和方向。在他的调解和帮助下,我顺利拿到了被陈某拖欠的货款110000元,真的很感谢他。”聊起自己的调解经历,当事人林某激动地说道。
“陈家群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人生阅历、生活经验丰富的优势,从群众视角给法官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民间智慧’,为我们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立案法官表示。
今年来,潮安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陪审员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思路,在全市率先设立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工作室,由法律素养较高、社会生活经验丰富、善于倾听民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参审调解队伍,有效推动了司法民主与社会治理的同频共振、协同发展,共诉前调解成功涉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235宗,司法确认18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