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我的各项损失,你和你们公司都得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事故发生后,林某向肇事者蔡某、送餐店铺的店主苏某及蔡某所在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事故是在外出送餐过程中发生的,这笔钱不应该由我来赔,而是应该公司来赔!”蔡某质疑道。
在外卖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许多店家除利用平台骑手配送外,还让自己的员工参与外卖配送服务。若发生与蔡某同样的情况,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2023年6月,林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辖区某一路段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蔡某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林某应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蔡某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林某因受伤被送医治疗。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某、苏某和某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7606.84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损失合计47648.14元。蔡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故蔡某应按3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苏某并非本案事故的直接侵权人,且未有证据证明其在本事故中存在过错,故林某主张苏某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无据。从某公司对蔡某进行招聘入职、管理、安排工作任务、发放工资等事实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蔡某在履行某公司工作任务时造成林某受伤,对于因本次交通事故给林某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赔偿林某14294.44元。
法官提醒:
外卖行业不能片面重视提升配送“速度”,更要重视提高“法律”意识。一方面,用人单位在雇佣配送人员时,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护配送人员的劳动者权益,同时应就配送人员骑行的车辆完善相关牌照手续并购买相应保险,以便发生事故时可以让伤者得到有效赔偿,减少经营风险。另一方面,配送人员既要在配送时谨慎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要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在在履职发生意外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