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万元税款“归仓”!
“61万元税款已到潮安区税务局账户,感谢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不辞辛苦往返奔波、沟通协调,让税款实现‘颗粒归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来到潮安法院,对执行局法官感谢道。
原来,潮安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潮安区某五金制品厂无力偿还债务,依法对该厂的厂房和土地进行拍卖。在足额兑现申请人潮州某银行的胜诉权益后,仍剩余720万执行款未处置。但执行法官在整理卷宗时发现,潮安区某五金制品厂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
对此,依托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执行法官迅速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潮安区税务局在接到信息后,及时协助法院测算不动产拍卖应缴税费,认真核实被执行人欠缴税费的数据信息,并发函商请法院在拍卖款中预留清缴税费的相应份额。
执行法官迅速开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税收优先权”的有关规定,在拍卖款中预留清缴税费的相应份额,成功协助税务部门清缴税费及滞纳金共61万元。
“‘法院+税务’联动协作机制是破解法院‘执行难’和税务部门‘执法难’的双赢途径,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通过信息共享、落实定向询价,大大缩短了执行财产处置周期,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确保税款追征入库。今年来,法院共协助税务局追缴税款逾100万元。”潮安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