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聚焦 新闻聚焦
“3+”调解后,赔偿款一步到位
日期 : 2024-10-24 来源 :

“老王,你先去把货车后门的门头拆下来,待会装货升降机才好装货。”某纸厂的老板跟员工老王说道。

“好的,我这就去。”

正当老王专心在拆除门头时,旁边的升降机突然启动了,“嘶溜”一声把老王的腿给挤压到货车后门上了。瞬间,老王的大腿血肉模糊,腿部骨头戳出了脚踝处,血流不止……

随后,老王被紧急送至医院治疗。经过两次手术,老王的大腿保住了。但老王与某纸厂老板的纠纷却没停止,双方因赔偿数额闹得不可开交……

于是,老王向潮安法院古巷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潮安区凤塘镇某纸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32964.86元。

承办法官魏国媛接案后,通过了解案情,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诉前调解程序。考虑到某纸厂系凤塘镇企业家协会会员,承办法官迅速联系凤塘企业家协会调解员以及人民陪审员,指导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及矛盾症结。

10月10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参与调解。

“我是听要求干活的,现在我受伤了,肯定得老板你来赔偿。”

“我不是不赔,你只是腿受伤了,就要我十几万,这不合常理。”

双方都“剑拔弩张”,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对此,承办法官与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相互配合,采用“单独谈话、各个说服”方式开展“背对背”调解,以法理向双方释明法律权利和义务。

在承办法官、与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激动的情绪有所缓和,逐渐走上了实质调解的正轨。承办法官结合老王的伤情情况及所主张的赔偿金额进行分析、计算,明晰各方责任及赔偿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潮安区凤塘镇某纸厂同意一次性支付老王赔偿款7.8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接过赔偿款的老王,激动地说:“多亏了大家,我才能顺利拿到赔偿款,不用再一直跑动跑西要钱了,太感谢了!”

至此,这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诉前阶段画上了圆满句号。

结案不是案件的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实质解纷的要义。今年来,潮安法院古巷人民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执司法之“笔”绘就社会治理“新枫景”,共成功诉前调解案件152件、司法确认137件。


© 2017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粤ICP备180546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