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牌”预警!潮安法院发出《预处罚通知书》
近日,潮安法院向协助执行单位潮安区某村民委员会发出《预处罚通知书》,以惩戒预警方式,督促某村委会积极履行义务。
2024年1月,在郭某甲与郭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郭某甲提供的线索,潮安法院执行人员经核实,发现被执行人郭某乙将在潮安区某村集体分得一笔补贴。据此,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该村委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村委会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村民委员会的补贴款。但该村委会迟迟不履行协助义务,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更好破解执行难题,执行人员及时调整执行思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预处罚”这一“锦囊妙计”,向拒不配合的村委会发出“黄牌”预警。
8月8日,潮安法院向潮安区某村民委员会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履行协助义务,如逾期仍拒不协助执行的,法院将依法实施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惩戒措施。
该村委会在收到《预处罚通知书》后,迅速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并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将该村集体补贴款6000元划入法院账户。
“预处罚”措施通过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拒不协助执行单位先予处罚预警,仍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则给予实质处罚,以预留“自动履行”的空间和时间方式,向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划定“红线”,指出“明路”,是潮安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体现。自2023年11月以来,潮安法院共发出《预处罚通知书》3份,督促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主动兑现执行款495465.8元,腾退面积达4700平方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