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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招揽乘客还暴力阻碍执法,判刑并赔偿!
日期 : 2024-06-28 来源 :

你好,我们是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请下车并出示证件。

等等,我找一下证件。

几分钟后,由于司机没有出示证件,执法人员要求司机到交通运输局配合调查。

“我凭什么要跟你们回去调查!”司机情绪激动,辱骂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推推搡搡,发生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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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安法院审结一宗妨害公务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湖有期徒刑八个月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才、吴海、黄茂、张雄的经济损失各人民币27873.9元、1030.2元、676元、425元,

2023年11月7日下午被告人方湖在没有取得巡游出租车运输资格,不能线下接单从事出租车经营服务的情况下,驾驶汽车在潮汕站南广场站前南路中段违规招引乘客,后准备驾车拉客离开。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才、吴海、黄茂、张接报方镇湖可能涉嫌非法营运后,身着制服并驾驶执法车辆到达现场,向方湖表明身份后让其到交通运输局配合调查,但方湖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要求接受调查,并用手推搡、用身体冲撞被害人才、吴海、黄茂、张,以暴力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执法人员林才等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后方湖被接报到场的民警带回审查。经鉴定才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方湖于2024年1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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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湖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方某湖实施妨害公务犯罪分别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才、吴海、黄茂、张受伤,应对才、吴海、黄茂、张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配合执法行动,是最基本的守法。在遇公安民警、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要多给予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执法行动,如果对执法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切莫冲动,以身试法,勿因一时冲动令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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