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潮安法院开出“禁毒号”列车,开展公开宣判、法治课堂、送法进乡村等一系列普法活动,全面提升群众禁毒防毒意识,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浓厚社会氛围。
—毒品犯罪严惩不贷—
近日,潮安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宗贩卖毒品罪案,被告人王某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其贩卖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款项予以追缴。

被告人王某亮原系吸毒人员,其为非法获利,于2023年1月至11月间,事先从同案人“某然”(另案处理)处获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海洛因后,分别在潮安区庵埠镇、彩塘镇、龙湖镇等地,先后多次将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李某某等多人吸食。经查,被告人王某亮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2.58克、海洛因共0.04克,获得赃款共计94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亮为非法获利,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数量不满十克,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筑牢青春“防毒墙”—
“同学们,你们知道毒品的种类有哪些吗?”
“那吸毒、贩毒会造成什么后果吗?”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5日,潮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林培婷走进潮州市华侨中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禁毒知识话你知 共同守护无毒青春”法治宣传教育课。

课上,林培婷法官从“认识毒品、辨别毒品、抵御毒品”等方面入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吸毒、贩毒带来的危害后果,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关于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你问我答”形式,为学生细致解答“毒品与药品的区别”“如何远离毒品”等问题。
“原来触碰毒品会摧毁自己的一生!”“新型毒品防不胜防,我们要时刻警惕‘误入歧途’。”课后,学生们纷纷表达自己的学习心得。
通过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极大激发了在校师生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进一步筑牢青春“防毒墙”,有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共建绿色“无毒家园”—
2024年6月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22日,潮安法院古巷人民法庭干警走进潮安区登塘镇,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庭干警通过展示毒品仿真模型、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和小礼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常见的毒品类型、特征、危害和如何提高防毒意识等知识,“一对一”解答现场群众的疑问,呼吁广大群众主动学习禁毒知识,共建绿色无毒家园。
近年来,潮安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深度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多形式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来共审结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毒品案件5件,判处罪犯8人,开展普法宣传11场次,受益群众逾1万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