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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车“开上门”解纷
日期 : 2024-05-08 来源 :

“我现在生意资金链断裂,资金周转不过来,暂且没能力还款。”蔡某表示。

“根据法律规定,你必须按期履行法律义务,且你拖欠欠款的时间越长,你所负担的利息会越多,经济负担越重”承办法官林锐锋阐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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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安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潮安区彩塘镇,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现场吸引多名群众旁听庭审。

据悉,2021年5月,被告蔡某方某因生意需要资金,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某银行向蔡某、方某发放贷款150000元。2023年5月,借款期届满,但蔡某方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剩余60000余元本金及利息尚未偿还。银行经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潮安法院提起诉讼。

接案后,承办法官林锐锋详细了解案情,第一时间与蔡某方某和某银行取得联系,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了解到蔡某、方某住所地均在潮安区彩塘镇,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减轻诉累,决定开启巡回审判模式,把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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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现场,林锐锋法官一方面向蔡某、方某耐心释明不按时还款对企业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某银行理解对方的经济困难,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让对方偿还借款。

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前提下,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林锐锋法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对还款本金、利息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我们对之前的违约行为表示歉意,接下来我们会按照调解协议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蔡某、方某均表示。

至此,该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中画上了句点。

近年来,潮安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车载巡回审判”模式庭审、调解现场搬到乡村、社区,以“接地气”方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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