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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日期 : 2024-04-18 来源 :

“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希望你们能当好合格家长,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潮安法院法官王玩娥向宋某和沈某提醒道。

4月17日,潮安法院民事审判庭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潮安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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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宋某与沈某登记结婚,并生下孩子小齐(化名),但共同生活期间时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2年初,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宋某带小齐离开,与沈某分居。2023年11月,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沈某要求抚养孩子,但承办法官王玩娥了解到小齐现随宋某一起生活并在当地就学,贸然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其生理及心理的成长不利,且小齐本人强烈要求与宋某一同生活。综合考虑后,王玩娥法官判决小齐由宋某抚养,并随案向宋某和沈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向双方强调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益,要求双方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避免因离婚对其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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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潮安法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作用,依托未成年子女探视基地等,对涉婚姻家事案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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