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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以“诉前调解之弦”谱“家庭和谐之声”
日期 : 2024-03-14 来源 :

“我同意给他一次机会,但他得负起家庭责任,不能什么都不管,做甩手‘掌柜’”。

“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一定多关心你和孩子!”

李某和陈某的离婚纠纷,在潮安法院古巷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郑剑锐的倾力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止于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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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子的,2015年,重庆女孩李某与潮州小伙陈某通过网上相识相恋,后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不远万里随陈某到潮州古巷生活,并先后生下了三个孩子。但因生活琐事,双方经常争吵,矛盾不断加深。今年2月底,李某到潮安法院古巷人民法庭起诉离婚。

立案法官经过了解案情,考虑到案情较为简单、有调解的可能性,遂依托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机制,将案件委派给人民陪审员郑剑锐进行诉前调解。

接案后,人民陪审员郑剑锐立即与李某和陈某取得联系,首先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双方诉求,李某坚持要离婚,陈某则希望达成和解。在梳理案情过程中,郑剑锐多次向古巷人民法庭法官请教,并在法官的指导下,决定采取“面对面”调解法,现场做双方思想工作。

“但是,李某已经回到重庆,要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就必须先把她劝说回来。”郑剑锐心中思量着。随后拨通了李某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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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李某和陈某同时来到了古巷人民法庭调解室。

“他压根没有什么家庭责任观念,三个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不管不顾,还经常指责我这做得不好、那做得不对。”李某情绪激动地述说着。

“李某,你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5年,婚姻不仅只是爱情关系,更是一种亲情,你要多学会倾听陈某的心声,换位思考,遇到事情共同想办法解决,不要相互指责,更不能带着大女儿一走了之,家里两个小的孩子也需要妈妈……”陈剑锐耐心地劝解道。

“陈某,你作为家庭支柱,要多理解李某对家庭的付出,她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操持家务,你不能因此埋怨她没有经济收入,要学会理解、包容……”

通过苦口婆心地劝解,李某和陈李某的怨气逐渐平息,双方的“心结”就此打开。在法庭法官的见证下,人民陪审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好调解协议,并现场签订了和好调解协议书。

“我们一起回家。”陈某拉着李某和大女儿的手,一同走出了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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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8月份以来,潮安法院古巷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先行先试,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机制,创新“一老一新”传帮带模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地缘、人缘、专业优势,以群众听得的语言讲百姓信得过的法理、情理,极大提高诉前调解成效。截至目前,人民陪审员已成功诉前调解45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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