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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护稳解纷 “1+6+N”快速止争
日期 : 2024-02-01 来源 :

1月30日下午,潮安区彩塘镇综治办向潮安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打来电话,请求法院帮助解决一宗涉生命权纠纷。

“春节将至,群众矛盾纠纷一旦激化,将影响社会稳定,当事人也没法过个祥和年。”潮安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林锐锋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经过一番思索,决定依托党委领导的“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前介入诉前调解程序,立即带队赶赴潮安区彩塘镇综治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1月22日中午,沈某某受邀参加其老板许某某儿子的婚宴,喝醉酒后由许某某送回家中。直至当天晚上八点,沈某某妻子回家后发现其躺在床上疑似没有呼吸,遂和老板许某某一同将送往潮安区某医院抢救,后沈某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沈某某系醉酒后呕吐物堵塞气管后窒息死亡。

身为家中顶梁柱的沈某某突然死亡,这个噩耗令家里妻儿老小悲痛万分,其家属情绪也非常激动。因不满许某某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沈某某家属们穿上丧服,连续多天聚集在许某某住宅门口,拉白条、摆放遗像、焚烧纸钱、失声痛哭……

意外来太突然。许某某本想着儿子结婚,宴请各方亲人、朋友共同见证美好时刻,本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最后却变成一桩悲痛的丧事,不知如何是好

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一事,双方争议很大、僵持不下。于是,他们向潮安区彩塘镇综治办发出求助,希望通过政府力量帮助他们解决难题。

在潮安区彩塘镇综治办的求下,潮安法院迅速到达现场,联合司法所、村委等多方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在赶往现场的路上,林锐锋法官以电话形式与彩塘镇综治办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全面厘清案件争议焦点,以便更好地“对症下药”

来到现场,双方纷纷倾诉自己的诉求和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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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样的意外,我们作为家属十分悲痛,我的丈母娘(沈某某的妻子)到现在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而且我丈人沈某某在许某某抛光厂也工作18年了,对于赔偿金额,我们要求至少30万。”沈某某的女婿说道。

“我愿意给予沈某某家属适当的赔偿,但他们提出的金额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我目前只能赔付得了11万元。”

 为了更加高效解纷,林锐锋法官和调解员陈一帆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针对许某某认为其不该承担过高赔偿金这一问题,林锐锋法官耐心进行释法析理,缓解其抵抗情绪,并结合其当前的经济状况,提出恰当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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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调解员陈一帆以情理法并用方式,积极与沈某某家属沟通,告知其许某某经济情况,并分析利害关系,促使沈某某家属同意适当减少赔偿金额。

历经四个多小时,一番又一番地普法、明理、劝解过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许某某向沈某某家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03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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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帮我们解决了心头上的一件大事,我丈人也可以入土为安了。”沈某某家属激动地握紧法官双手表示十分感谢。

夜幕降临时分此宗纠纷也画上了圆满句点。法官和调解员马不停蹄赶回法院,继续整理相关资料……

近两年来,潮安法院始终围绕中心大局,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联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多方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932件,司法确认744全力守护社会稳定、百姓安宁。

法官寄语:

广大人民群众,逢节日、喜庆聚会聚餐饮酒要适量,注意身体健康。一旦发生纠纷,要理性维权,依法向司法有关部门请求帮助,解决纠纷,避免矛盾再度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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