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潮安法院收到一批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为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小小的物业纠纷,往往牵动着民生的大问题,能否以有力有效的举措化解和预防物业纠纷,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安定。
“物业纠纷案件与业主生活息息相关,虽个案标的额小,但涉及人数多、案件量大,若采取传统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的方式,不仅不利于双方之间纠纷矛盾的化解,还会增加业主诉累,甚至部分业主因法律知识淡薄,拒接电话、拒收文书、拒不到庭,错过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时机,导致缺席审判,承担诉讼风险。”为避免上述情况,潮安法院从落实诉源治理和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系列案件移交至诉前程序,委派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业主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认为物业服务存在未尽责任,但具体纠纷情况又各不相同,调解员针对不同原因开展个案“背对背”调解,一边利用电话了解业主们未缴纳物业费的原因:卫生管理不到位、邻里装修噪音矛盾、空房未实际居住等,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建议,释法明理,引导业主通过合理途径表达诉求,“物业服务瑕疵,并非是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业主该不该缴纳物业费,与业主财物受损、人身受伤害等物业公司该不该赔偿,两者适用的法律关系不同,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有异议,应当另行主张,但不能成为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理由”。
另一边,调解员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听取物业公司的解释和意见,搭建双方沟通桥梁,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作为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同时应提供与其收费标准相符的服务内容,不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与业主的沟通,共同促使矛盾得到解决”,促进源头上减少纠纷,促进诉源治理。
经过多次调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们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物业公司同意免除滞纳金并将积极解决业主提出的各项问题,业主们缴纳拖欠的物业费本金,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本次26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调解成功19件,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认可。
近年来,潮安法院按照“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推进依法审理和诉源治理工作,多元化解“小物业”纠纷,守护人民群众“大民生”,此案的圆满化解是潮安法院主动融入区委领导的“1+6+N”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潮安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开展联动调解、巡回调解等工作举措,横向联动参与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纵向延伸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末梢神经,力争将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