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 : 2016-10-14
来源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1999)安法执字第8号
秦忠诚:
关于你与杨启深货款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执行到位人民币4000元,现需将该款发还给你,但无法联系到你。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领款通知书,限你自领款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本院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潮安大道66号 邮政编码:515600
联系人:冯道坤 刘裕鑫 联系电话:0768-581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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