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接力棒,历史地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着眼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对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大部署。
法治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法院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道路上使命重大。在3月16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提出“要坚持讲政治、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3月2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号召全国法院干警要“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
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我们要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到实处,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新安全格局。“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要绷紧政治这根弦,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类的案件,要善于透过表象看到案件、事件、问题背后的政治因素和影响;当然,从另一方面讲,也要善于用法治的方式办好此类案件,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当前刑事犯罪方面的很多意见建议,各级人民法院要聚焦群众安全关切,聚焦违法犯罪新动态新形势,深入开展调研,不断完善司法政策和工作机制,做到打击有力、治理有效。在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在中央统一指挥下做好金融、房地产、破产等领域的风险化解,加大对粮食、金融、能源资源等领域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助力维护重点领域安全。
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我们要把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各级人民法院要做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找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切入点、结合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备受关注,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对法院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热切期盼。各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只是经济问题、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的理念,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平等保护原则,立足司法职能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急难愁盼,帮助他们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通过充分履职,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同时做到彼此之间清清白白、清清爽爽,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绝不搞权钱交易。既“亲”又“清”殊为不易,但这是处理政商关系的原则和底线。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全面提升涉外审判质效,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积极参与涉外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立足司法为我国发展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我们要把坚持人民至上落到实处,努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无小事。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消费等各类民生案件,关系千千万万个人和家庭的利益,这些案件办得公正高效,人民群众就更加信赖法院,也就更加衷心拥护党的领导。要牢记民生“小”案关涉“大”政治的道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久久为功打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着力解决立案、诉讼、执行、信访等环节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有信必复”,持续推进涉诉信访化解,以此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全体法院干警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法治力量!(《人民法院报》3月25日1版,人民法院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