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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儿童主人拒赔 庭村联调巧化干戈
日期 : 2023-05-12 来源 :

“多亏了法官和村委的调解,才能让狗咬孩子这件事圆满解决,不伤害两个孩子之间的感情,我们太感谢了。”双方当事人对潮安法院联合村委开展的巡回调解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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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和蔡某古巷镇小学的同年级同学,某天放学后,朱某到蔡某家中玩耍,突发意外被蔡某饲养的狗咬伤。事故发生后,朱某的父母带到卫生院治疗后,找黄某要求承担医疗费用,但黄某认为与她无关,拒绝赔偿要求。4月13日在协商无果后,朱某父母来到古巷法庭起诉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用1003元及营养费、监护人误工费600元,并向法庭申请调取案发监控。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了解认为这是一宗饲养小动物伤害未成年人的侵权纠纷,基本事实清楚,适合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在电话中,法官尝试劝解黄某兰,但黄某兰并不配合,始终不肯接受调解。为更好了解情况、化解矛盾,法官决定启动巡回调解模式,到被告黄某兰家中走访,面对面了解黄某兰的想法,并到被告所在福庆村委会开展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村委会干部的支持配合下,联系原被告到村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一方面,为黄某讲解作为动物饲养人的责任与存在的过失,其饲养的狗体型较大,且未做好有效管理,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损害赔偿责任应由黄某本人承担,另一方面,耐心安抚朱某父母的情绪,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虽然黄某的过失对其女儿造成一定伤害,但不能过度主张自己的权利。 

最终,经过法官和村干部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一次性付清原告医疗费1000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侵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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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潮安法院充分发挥巡回调解、巡回审判工作模式优势,聚焦当事人所想所急所盼,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在群众“家门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打通了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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