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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督促家长“依法尽责带娃”
日期 : 2023-04-14 来源 :

“您好,这是家庭教育令,请您签收!回去后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亲自照料和陪伴孩子,正确教育孩子,帮助孩子走上正轨。”

近日,潮安法院审理了一宗未成年被告人犯抢劫罪案件,依法向四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潮安法院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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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令》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中一种有意义的创新司法实践。针对具体案件发布《家庭教育令》,对于纠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更普遍的社会意义。

在审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法官通过家庭走访、与监护人交流等方式了解到,四名被告人的监护人日常忙于工作,很少过问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情况,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忽视了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没有承担起正确的家庭教育和监管责任,这是四名未成年人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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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现责令你们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关注孩子的成长、教育情况,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正确的教育方式,帮助孩子重新走上人生正轨。”为更好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法官依法向四名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及家庭教育承诺书。

收到《家庭教育令》后,四名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纷纷表示:“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走上正轨,我今后一定会主动履行监护职责,多和孩子沟通,关注孩子的身心状况,注重家庭教育帮助孩子明辨是非,回到正确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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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法院还向四名被告人发出潮安法院首份《致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封信》,劝导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吸取本次违法犯罪的教训,重新开始,日后多学习,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珍惜法律给予的改造机会,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培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家庭教育令》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探索。下一步,潮安法院将继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方式,让教育与责任不缺位,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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