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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李英财同志先进事迹
日期 : 2022-05-12 来源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李英财,曾用名李英才,男,汉族,广东省潮州市人,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该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年,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带领刑事审判队伍坚决做到“两个坚持”。忠诚担当,无私奉献,秉公办案,作风优良,带头攻坚刑事审判大案要案,出色完成各项办案任务,近五年来,个人年均办结刑事案件约140件,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判后无一上访。曾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潮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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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怀大局,围绕中心依法忠诚履职

李英财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力实行专案专办制度,加大案件清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带领队伍在案件审判、线索排查、行业治理和普法宣传上下足功夫,积极落实案件会商机制,探索刑事大案要案审判机制,促使顺利审结了省挂牌督办的“矿霸”郑燕波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带领刑事审判法官依法审结了登塘镇原副镇长郑秋德等涉黑“保护伞”案等,严惩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问题,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李英财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影响,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通过开通远程视频提审、开庭等方式,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刑事审判工作新路径,使潮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保持走在全市法院前列。积极参与抗疫,在全市率先开展打击涉疫情犯罪案件刑事审判工作,组织党员先锋队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的法制宣传,受到党委和上级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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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过硬,成为潮州法院刑事审判行家里手

李英财是潮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能手,又是潮州市刑事审判业务专家。这些年来,潮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大要案、疑案敏感案件他都亲自参与审理,并深受好评。近五年来,李英财个人年均办结刑事案件约140件,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判后无一上访。在他的带领下,潮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队伍年人均结案达到180件以上,办案质效连年高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面对刑事大案、要案和疑案,李英财从不推诿,勇挑重担,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在“蓝天保卫战”中,他以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及污染环境犯罪为重点,严厉惩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打击制假售假犯罪、非法集资犯罪为重点,严惩各类经济犯罪。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法监办案衔接机制,受邀为当地监察委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相关案件取证。李英财对每一件刑事案件,养成了严谨认真、细致严密的职业习惯,2019年他在办理审判余某开涉赌场一案,发现余某曾被判缓刑,涉赌一案发生在缓刑期之内,被告人属于存在前罪情况下又再犯罪,但公诉机关却忽视了这一点,他及时引导公诉机关变更公诉资料,最后余某数罪并罚,依法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三、定分止争,注重办案“两个效果”有机统一

李英财长期扎根基层,对人民群众感情深厚,善于深入群众,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途径,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从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刑事和解及追赃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打造化解社会矛盾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连年来附带民事诉讼的调撤率及刑事和解率均达到70%以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和解是一项很花时间和精力的工作,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细心和恒心。李英财总是不厌其烦做好和解工作,努力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2019年,他审理的一宗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是同居关系,因在一家酒吧发生误解,徐某在电梯门口推被害人,没想到因用力过猛,被害人碰撞电梯门后导致电梯门打开摔下电梯井致亡,李英财依法认真审理,查明事实真相,鼓励双方和解,并做被告人亲戚大量工作,最后促成以民事赔偿达成和解,案件也由原先定性故意伤害改变为过失致人死亡,并得到检察院的认可,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此外,在一宗高中生被误打致重伤的案件中,涉案人数众多,在双方矛盾尖锐情况下,李英财迎难而上,多次上门调解,共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反复调解,最终以法理情说服众人,促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李英财不仅自身重视调解工作,也积极指导和帮助庭里同事开展调解。经常为其他人案件的调解出谋划策,甚至亲自参与调解,很多案件都是在他的参与之下,达成调解协议。

 

四、勇于创新,推进司法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李英财结合办案实践,敢于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的全面落实。他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改革工作,落实教育挽救方针,在全市率先开展“圆桌审判”,探索、建立起前科封存运作机制,推进少年审判与社区矫正工作并轨,及时挽救失足青少年,这一举措既维护了法律的庄严,又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如李英财审理的一宗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姓陈的未成年人高中生,当他发现百度贴吧有漏洞,告诉对方管理员却得不到理睬时,便试着采用恶意软件进行攻击,导致百度贴吧中断十多小时,最后陈某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缓刑。李英财发现陈某犯罪动机单纯,经教育之后,有悔罪表现,有挽救可能性,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判决作出之后交社区矫正,其过程李英财连续追踪2年之余,陈某的家庭也十分配合,最后陈某考上一所大学,他及家人十分感念李英财法官。正因李英财少审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12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李英财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被推荐为我市开展此项制度改革的咨询专家。他还带头全面落实量刑制度改革措施,在全省率先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措施的落实,是广东省量刑规范化项目组的主要成员。其中,于2016年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单独完成广东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修订,修订成果已形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并在全省施行。在他的努力下,潮安区人民法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四家试点第二批量刑指导意见的单位之一。

 

五、率先垂范,切实做到勤勉廉洁敬业

李英财除以身作则,廉洁公正办案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刑事审判庭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惧,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个人及带领的队伍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由于常年经常加班,对家庭无暇照顾,上有年老的母亲,下有年幼的儿子,内内外外的事情全由他老婆承担,他老婆能理解支持他的工作,从没怨言。秉着对审判事业充满热爱,不计较个人得失,20多年来,李英财在基层法院默默耕耘,书写自己无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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