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办社保诈骗退伍军人
被告人沈某因赌博债台高筑,无力还债,在其朋友的怂恿下,以帮忙参与海南建设兵团的人办理社保形式骗取他人钱财。日前,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此宗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被告人沈某因赌球、借“高利贷”欠债,无钱可还。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间,沈某虚构其有一亲戚在社保局当局长,能争取一些购买社保的名额,能帮被害人黄某、李某等11人购买“退伍军人”社保及“随军家属补贴”,投保后可逐月领取“工资”的事实,并提供加盖假冒“广东省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武装部”、“广东省财政厅”等印章的“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中国人寿潮安分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社保局”、“广东省档案保密厅”等部门的证明、保单给11名被害人填写,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先后共骗取4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对此,法官提醒:老年人应该加强防范意识,市民群众要办理社卡时,一定要按照社保局的正式通知,到社保局办理,勿轻信无证人员可以代办的假话,更不应将现金交付给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遇上所谓的代办人员上门时,最好先到当地社保局询问,核查有关情况。